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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对“校园部分楼宇局部外立面墙面刷真石漆和女儿墙恢复项目监理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询价公告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部分楼宇局部外立面墙面刷真石漆和女儿墙恢复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建设地点: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4.采购方式:询价

5.工程概况: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部分楼宇局部外立面墙面刷真石漆和女儿墙恢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创业园西街、士官生公寓楼、教学楼女儿墙及外墙面维修等工程。项目中标价21.247735万元。

6.询价范围: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部分楼宇局部外立面墙面刷真石漆和女儿墙恢复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7.服务时间:同施工工期(计划施工工期为25日历天)

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质量标准。

9.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187.16元(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监理标段询价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询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承担过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部分楼宇局部外立面墙面刷真石漆和女儿墙恢复项目施工、造价咨询等有关项目建设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学校按照供应商递交的报价进行比对,价格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出现最低报价并列时,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

四、评选标准: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20分)

最高投标限价:施工中标价的 1.5 %(含1.5%范围内报价

投标报价(费率)与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相比: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询价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投标报价超过询价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项目业绩40

供应商20216月至今承揽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5分,共40分。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

3

人员配备30

提供持有总监理工程师人员资格证书项目总监1名得20分。

配备中级以上职称监理员1名。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未参与其它在建项目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

4

企业综合信用

10分)

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前三日内。提供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五、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1.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61411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暂定为202461416时。

六、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及递交地点

(一)询价响应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1.现场登记所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执业证及注册证)、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前三日内)。

3.报价(格式自拟,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总报价等基本信息。总报价包含人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为纸质版,数量1份,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密封,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递交人和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5.以上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者视为无效响应。

(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办公室,需递交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询价响应文件方能生效。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2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西夏区大连西路531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5109577475

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法律法规及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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