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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现对报考我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一)应聘者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本科起点或本硕专业一致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并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查询验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考组织干事(007020)岗位的,须提供由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四)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在职人员须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满足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

(六)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七)《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见附件1)需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

下午14:00 -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一)地点: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酒店(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南门口向东500米处)

(二)联系人:卢老师 殷老师

(三)联系电话:0951-2018113 15595512767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公布的资格复审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不按时提交材料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应聘者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防疫要求

(一)资格复审前14天,有境外及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单,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二)应聘者要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资格复审当天须提前30分钟到达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酒店,佩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证,经健康码查验为“绿码”,体温测量合格(<37.3℃)后方可进入复审点。

(三)应聘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进入复审点后全程佩戴防护口罩,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四)排队等候时,要求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资格复审结束后,应聘者无特殊原因不得在复审点滞留。

(五)资格复审期间如出现发热症状,须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按应急预案处置。

(六)应聘者必须按照防疫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核资格。

(七)根据近期疫情发展,为确保每一位应聘者的身体健康与安全,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

     2.疫情防控期间个人健康承诺书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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